【防止賄賂】涉8000元行賄上司求升職 前警衛員遭廉署起訴 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1/24 16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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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署起訴前警衛員涉嫌行賄上司。(資料圖片)

一名香港警衛公司前警衛員被控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,求獲安排署任及擢升助理主管,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,以待明日(25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。

廉政公署今日(24日)表示,昨日落案起訴一名57歲前警衛員鄧金牛,控告他在約18個月內先後三次涉嫌行賄上司,合共8,000元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2)(a)條。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,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,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該前警衛員。

被告於案發時任職香港警衛的警衛員,被派駐到沙田公屋水泉澳邨工作。該屋邨共有約40名警衛員,由一名主管及數名助理主管管理。若有助理主管缺勤,該主管可酌情指派警衛員署任該職位。署任的警衛員可享有署任津貼。

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19年4月4日及2020年1月1日至4月7日期間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香港警衛主管提供兩筆賄款合共6,000元,作為安排他署任助理主管的誘因或報酬。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11月1日至30日期間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香港警衛一名助理主管提供一筆2,000元的賄款,作為協助他擢升為助理主管的誘因或報酬。

香港警衛不容許員工就處理職務事宜索取及接受利益。香港警衛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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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余思嵐